社会保险:是国家行政行为,让社会人员老有所养、病有所医、失有所保、伤有所赔。主要包括:养老统筹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(行政、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办理养老保险,达到退休年龄可以从原工作单位领取退休工资)。主要办理办法:个人要求所在工作单位办理,按国家有关规定,由国家、工作单位、个人按比例缴纳;也可以以单位名义委托代理机构办理,承担费用。养老统筹保险,缴纳15年,以后发放时,不足15年的,可按实际缴纳情况发放;缴纳中途有变化者,可退还本人;异地之间,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互转,但存在地区差异变化。社会保险是就业毕业生享受到的权利,应倡导毕业生向其工作单位主动争取。现在国家要求全民保险,毕业生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共服务机构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