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统计局《关于公布2011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》(济人社发[2012]67号)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公布2012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》(济人社发[2012]68号)文件规定,现将我市2012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根据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,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,我市2012缴费年度(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)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1772元;上限为8859元。
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在申报缴费时,也暂按本通知规定执行。请确保在银行卡内足额存款,避免因存款不足造成断保而影响社会保险权益。
特此通知。
2012年4月6日
济南市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