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保人因意外伤害住院,咨询住院费用是否可以通过职工医保报销?
2022-10-20 09:19:32 来源:济南社保信息网,济南社保代理中心,济南社会保险代缴网,济南社保代缴,山东社保代缴,济南社保代理,济南社保外包,济南社保公积金代缴,济南五险一金代缴,济南社保代交 浏览:1次
内容提要:答:参保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其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: (1)第三方全额赔偿的; (2)参保人因自杀、自残或者犯罪所致的; (3)属于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; (4)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; (5)境外就医的。 除上述情形外,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,可在医院签订《济南市职工基本医
答:参保人有以下情形之一者,其住院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:(1)第三方全额赔偿的;(2)参保人因自杀、自残或者犯罪所致的;(3)属于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;(4)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;(5)境外就医的。除上述情形外,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符合联网结算条件的,可在医院签订《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意外伤害住院申请医保报销承诺书》后办理联网结算手续,完成报销;有第三方责任且第三方未全额赔偿住院费用的,应先由走法律程序,再携带列明赔付情况的相关法律文书(如交通事故认定书、协议赔付证明、法院判决书等)、住院发票、费用明细清单汇总、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办事大厅审核报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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